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各國父母是怎麼運用懲罰教育-新西蘭


新西蘭 Bernny 兒子2歲半,女兒半歲
  在新西蘭,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只要不影響到別人,Bernny一般都會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比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Bernny會將孩子抱走,將他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鬧,直到他鬧夠。Bernny認為,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
  如果孩子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老大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裡扔鵝卵石,並且屢教不改。Bernny會對兒子說:「你看看,你把小魚砸痛了,把水池弄亂了。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後Bernny會要求兒子把水池裡的石頭撿出來。有的時候,兒子可能也會耍賴,不肯去撿石頭。如果兒子耍賴,Bernny一般不會強迫他去,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著要跟爸爸玩,Bernny就會藉機對兒子施行教育:「你看看,你把石頭扔進水池了,現在我要去撿石頭,沒有時間陪你玩。」這時候,兒子會體驗到他不良行為的後果。於是,他會明白,他真的不能把石頭扔進水池。
  Bernny認為,孩子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不懂事,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點而已,因此,Bernny主張父母把孩子當成人看,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會承擔責任,學著約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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